布雷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

基本案情

委托人为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设立于北京的代表处(下称“某国际律所”)。该律所曾为被告某大型资源集团(下称“某资源集团”)的一项跨境交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,双方于2010年签订服务协议,约定费用按月结算。但截至争议发生,某资源集团累计拖欠服务费达数十万美元,虽经多次催收均未支付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某国际律所委托本所律师团队,在中国境内对某资源集团提起诉讼,要求其支付拖欠费用及相应利息。

 

办案过程  

针对本案跨国性、债务人偿付意愿不明等特点,代理团队制定了“以诉施压、主导谈判、款清案结”的清晰策略。首先,迅速在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正式立案提起诉讼,将商业催收升级为正式的法律对抗,向债务人清晰传递坚决、专业维权的信号,显著提升对方的违约成本与潜在风险。在诉讼前后,向某资源集团发送内容详实、立场坚定的律师函,清晰列明欠款事实、法律依据及将面临的法律后果,将诉讼压力精准传导至对方决策层。当对方表达和解意愿后,团队立即主导谈判,并设定了明确、有利的和解条件,核心包括:债务人须在特定期限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拖欠本金;债务人需额外承担本案已发生的法院受理费,以及委托人为本次追索在中国境内支出的律师费;严格遵循“款项全额付清后,方才申请撤诉”的操作原则。该方案确保了委托人在未主张利息的情况下,能获得“本金+维权成本”的足额补偿,且付款是撤诉的前提,保障了履行的确定性。最终,双方成功达成和解,某资源集团按约支付了全部拖欠的法律服务费本金,并承担了本案一半的诉讼费以及某国际律所支出的律师费。某国际律所收到全部款项后申请撤诉,法院裁定准许,纠纷在短时间内得以彻底解决

创建时间:2026-06-02 1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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